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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0-07-30  点击:99抓住契机 促进就业再就业

将于8月1号实施的《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》,针对我省就业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,适应人民群众的要求,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、再就业的硬措施,将成为我省就业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。请听湖北台记者李丽、实习生孙婷采写的录音述评:《抓住契机,促进就业再就业》。

老工业基地、农业大省、教育大省三大特点决定了我省就业工作的基本省情。在计划经济时代,我省建成了一大批国有企业。进入市场经济改革的转型期,不少工人因企业改制而下岗,其中,国有企业下岗位职工有100多万人;同时,农业大省的现状,使得现有1000多万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;而我省每年30多万高校毕业生中,80%的人等待就业。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现状,将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邵汉生说:“这几年以来总的看啊,供大于求的矛盾还没有根本消除,另外结构性矛盾也逐步凸显,特殊群体的就业压力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表现。”

几年来,全省各地、各部门采取了“春风行动”等一系列措施,大力促进就业,取得很大成效。今年以来,随着经济回暖,新增就业人数的增加,我省就业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,但大龄、无技能就业困难群体及新生代劳动力的求职与用工间的矛盾,依然是我省就业工作存在的两大难题。

《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》的即将实施,是我省就业工作的一件大事、喜事。《条例》把失业人员、农民工、大学生列入重点扶持就业的对象,明确了鼓励、支持、引导高校(中专)毕业生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、到城乡基层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相关政策和措施。根据《条例》规定,湖北省每年还将拨付1.5%的地方财政预算,外加中央转移支付25亿元用于就业专项资金,主要用于职业介绍、创业培训、就业补贴等项目。《条例》建立健全了就业工作的长效机制,回应和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,必将进一步缓解当前我省就业中的结构性矛盾,对促进就业再就业产生深远影响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邵汉生:“条例颁布以后随着政府不断地强化就业工作,落实就业政策对缓解我们省的就业压力起到积极作用。”

据介绍,为了更好地贯彻《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》,今年8月,我省将开展一次就业援助特别行动,计划集中提供10万个工作岗位,安置一批就业人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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